交通信号灯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通信号灯相关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交通信号涵盖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意味着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起到警示作用。车辆和行人应当依照交通信号通行。
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需按警察指挥走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车辆准许通行但转弯车辆不能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方面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进入的可继续通过或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车道信号灯规定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代表左转、直行、右转。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 6 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