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费用
伤残鉴定费用一般在 500 到 1000 元左右不同情况费用有所不同。
工伤鉴定不收费由工伤保险支付。
具体来说
损伤程度鉴定每人每次 300 至 600 元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每人每次 300 至 600 元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每人每次 400 至 800 元
行为能力鉴定每人每次 800 至 1000 元
活体年龄鉴定每人每次 400 至 800 元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每人每次 600 至 1000 元。
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 元
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 元
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 元。
企业内部按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收鉴定费。
在工伤的情况下不只骨折能申请伤残鉴定视力受损、面部瘢痕等都可以主要看伤者伤情严重程度。根据不同项目鉴定费用每项在 1000 元左右。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要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 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 200 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 15 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如果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重新申请鉴定费用由异议方出最终由败诉方出。
被鉴定者对结论有异议要求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的如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者负担反之由原鉴定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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