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例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5-07-04 23: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主必须依法投保。

未投保的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并处以应缴保险费 2 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费用全国统一家用车 6 座以下首次 950 元6 座以上首次 1100 元。若第一年无责任事故次年保费打折连续多年无事故折扣更大。

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有责赔偿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 万元医疗费用 1.8 万元财产损失 0.2 万元无责赔偿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 万元医疗费用 0.18 万元财产损失 0.01 万元。

交强险对醉驾无证等情形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先赔偿后追偿但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不赔。

交强险不赔的情形包括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等。

交强险于 2006 年 7 月 1 日施行历经多次修订目的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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