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
二级造价师是由原全国造价员取消后新增的职业资格考试。
其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督。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国家对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其执业范围包括协助一级造价师开展工作及独立开展部分具体工作如建设工程工料分析等。
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通过专业评估的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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