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11-03 18:35: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校车超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严肃处理。

校车超载低于 20%的一次扣 6 分罚款 200 500 元。校车超载 20%以上一次扣 12 分罚款 500 2000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车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校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载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 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 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也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普通公民如果发现校车超载要及时拍摄保留证据然后去交警队举报。总之校车超载危害极大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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