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3 04:10: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强制报废主要有以下规定

首先对于私家车包括 5 座轿车和 7 座 SUV 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但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 15 年且行驶里程未达 60 万公里车辆每年需年检 2 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

其次不同类型的营运车辆有各自的报废年限。比如出租车使用 8 年强制报废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0 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 13 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

再者载货汽车也有明确规定。如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 15 年强制报废微型载货汽车使用 12 年半挂牵引车使用 15 年。

另外已注册机动车在以下情形应强制报废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不等于连续 3 年。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 6 年是两年一检第 6 至 15 年是一年一检15 年之后是半年一检。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 3 次即连续 6 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对于超过 15 年的老旧车连续 3 个检测周期即 1 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如果车辆达到报废要求但没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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