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设计时设计速度是指什么
在公路设计时设计速度指的是在行车条件良好、公路设计要素均起控制作用的情况下具有中等驾驶技术的人员能够安全、顺适驾驶车辆的允许速度。
设计速度可不是随便定的它是公路设计中极其重要的指标。比如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通常为 120km/h、100km/h 或者 80km/h 。一级公路的设计速度有 100km/h、80km/h 和 60km/h 几种。二级公路一般是 80km/h、60km/h 或者 40km/h 。三级公路多为 40km/h 或 30km/h 。四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往往是 20km/h 。
高速公路作为重要干线公路在地形、地质良好的平原、丘陵地段经论证宜采用 120km/h 或 100km/h 的设计速度。要是受地形制约也能选用 80km/h 。个别特殊困难地段在满足条件并获批后局部路段可用 60km/h 但这样的路段不能太长也有相关限制。
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且干扰小时宜用 100km/h 或 80km/h 若作为城乡集合部集散公路要综合考虑后选用 80km/h 或 60km/h 。
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可选 80km/h 作为城乡结合部集散公路宜用 60km/h 在地形复杂的山区论证后可用 40km/h 。
三级公路作为支线公路宜用 40km/h 在地形复杂路段能采用 30km/h 。
地形复杂的山区或交通量很小的路段可用 20km/h 的四级公路。
总之设计速度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公路的功能、等级、交通组成、沿线地形、地物、地质状况等多种因素以保障行车安全和公路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