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号令具体是关于什么的
公安部 123 号令主要是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123 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限制条件更为严格突出对申请人安全驾驶经历的审查。比如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不得申请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 10 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
123 号令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123 号令还提高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项由 38 项增加至 52 项。比如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 20%以上的记 12 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 12 分。此外机动车超速 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 6 分提高到 12 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 3 分提高到 6 分。
同时123 号令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例如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 3 日缩短为 1 日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 2 年延长至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