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远光灯导致车祸是否承担责任,因对方开远光灯导致撞人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4-09-04 12:49: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当因对方开启远光灯而导致撞人事件发生时责任的划分需依照具体状况由交警予以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如下情形下不得使用远光灯

1、于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不存在中心线的道路进行会车时与相对方向来车相距 150 米以内不可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之际不可使用远光灯

3、通过设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之时不可使用远光灯

4、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佳或者遭遇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状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进时不可使用远光灯

5、夜间进行超车时应当远近光灯交替使用以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良好的城区不适宜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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