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几年不能过户
发布时间:2019-03-27 10:36:24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二手车不管过去多少年,只要符合条件的,就能过户,不会因为过去了若干年就不给办理过户登记。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中,并没有规定“二手车超过若干年”这一情形,因此,二手车过去了多少年,不是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不会因为超过了多少年就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听听别人怎么说:

1.小轿车14年不能过户。

2.取决尾气的检测的结果

报废前二年就不能过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1、已达到国家或本市规定使用年限的机动车。

2、领有“京B”牌证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不准过户给城八区的单位或个人。

3、右置方向盘的机动车。

4、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5、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6、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7、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9、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10、机动车所有人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海关监管车辆除外)、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1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本市的。

1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13、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1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除此之外 都可以办理

车使用到报废了就不能再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了。现如今,中国法律并没有规定非运营类家用型私家车强制报废。只要符合年检标准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不需要审批,经过年审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正常来讲,非运营类家用型私家车一般使用年限为1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就算报废。运营类(包括载客、载货、工程作业等商业用途车辆)一般8-10年或30-40万公里就会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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