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行驶多少时速?
高速行驶时速的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3、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每小时;
4、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行车间距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车辆间的前后距离,另一个是车辆超车时两车平行行驶瞬间的左右距离。高速路上每隔一段路就会出现跟车距离测量牌,0米到50米表示间隔50米,0米到100米间隔就是100米。
高速行驶注意事项:
1、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接打电话。
2、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
3、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时,提前开启转向灯。
4、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