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如何办理过户?
外地车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4. 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该申请表可在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 队机动车管理窗口或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需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需车主签字。
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过户:
1. 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办完后,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2. 买卖双方在过户大厅领取并填写《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好后,准备好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3. 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 缴纳过户费,费用由排量、年限决定,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5. 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外地车可以去西湖,但需遵循限号规定。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的8时30分至17时,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需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道路)内通行的,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具体而言,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3、5、7、9的车辆允许在奇数日通行,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2、4、6、8、0的车辆允许在偶数日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