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驾照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第九十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果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法律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应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处罚。当然,如果另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的驾驶人将被扣除1分。
猜你喜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