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7 15:22: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三让原则:(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关于让行的其他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3、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绿灯时右转车辆只需要让绿灯直行的非机动车。

6、法律主观:转弯不让直行一般扣3分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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