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24-07-17 20: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收费停车场丢失的汽车或划痕不予赔偿。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被盗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于上述场所负责保管车辆,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承担责任。所以,车是丢了还是刮...

1.收费停车场丢失的汽车或划痕不予赔偿。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被盗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于上述场所负责保管车辆,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承担责任。所以,车是丢了还是刮伤了,保险公司不在乎。

攻略:正确的做法是找停车场索赔。所以司机每次停车一定要注意收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有偿停车场的相关规定都说“丢了还是不丢”,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规定,这是单方面的推卸责任。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只好诉诸法律,也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二是未年检的车不予补偿。

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有效,未经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一定要记得按时进行年检,千万不能耽误,以免索赔时“屋漏偏逢连夜雨”,罚款小,但拒收造成的损失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费用由自己承担,保险也是白买的。

第三,司机没有支付年审费用。

如果驾驶员没有年检,他驾驶的车辆不合格,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索赔。

攻略:认真一点,不要怕麻烦,该做的时候就去年度回顾。

第四,车撞了人家没有赔偿。

一般来说,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了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车祸发生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属、被保险人的家属。不仅在汽车保险中,在其他责任保险中也是如此。

攻略:不要苛责别人,尤其是自己的家人。

5.没有牌照的汽车将不会得到支付。

当车辆处于危险状态时,被保险车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参保车辆必须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交管部门的检验。

攻略:在你把你的车放在卡片上之前,记得保护它免受盗窃和碰撞。

六、举报不及时且不予赔偿的。

机动车保险基本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盗车附加险紧急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并必须在48小时内同时报告,否则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有义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记住“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种义务,是保证你在事故发生后可以吃饭的规则。

七、碰撞后,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不无条件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任何赔偿都免除责任。

攻略:一旦遇到危险,你要负责任,最好和对方商量一个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宁愿多给对方钱,达成私下和解。

八、撞车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

不幸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必须向第三方索赔,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你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你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

攻略:一旦遇到危险,责任在对方,一定要让对方先赔偿,但如果失败了(最好有法院强制执行不成功的证明),可以放心地向保险公司索赔。

九、多保不多交。

给二手车投保。如果车主选择按照新车的购买价格确定保险金额,一旦汽车完全丢失,他只能获得事故发生时二手车实际价值的赔偿。超额投保得不到超额赔偿和投保不足是一样的。不要为了一时便宜就少买保险,否则一旦脱离危险,就会后悔。

攻略: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全额投保,确保出险后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不要过度保险。如果你口袋里的钱太多,你可以考虑投资其他地方。

X.其他信息

1.汽车撞到墙上掉进沟里怎么办?

攻略:车辆撞墙、撞水泥柱、撞树等不涉及赔偿他人的事故,无需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只需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保险公司前来调查事故,或者驾驶车辆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即可。

2.汽车自燃怎么办?

攻略:如果车内发生火灾,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和消防队报告,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要责任证明或消防证明。

3.汽车在其他地方发生事故怎么办?

攻略:如果车辆在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可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当地的保险公司报案。当地保险公司将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核实事故损失。

10月20日,江西保监局局长张行介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九条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由我省13家财险分支机构共同发起、省保险行业协会实施的江西车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正式启动。“今后,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机动车和屡次违章的机动车,缴纳强制保险费不是‘一刀切’。只有实行‘奖善罚恶’,才能体现公平。”。

据悉,车险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是将各保险公司的承保信息、理赔信息通过计算机远程信息系统与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信息、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信息等信息平台链接,成为数据交互媒介, 从而满足交强险费率计算与交通安全违章信息、保险理赔信息挂钩的要求,提高交强险浮动费率的透明度,对多次违章如酒驾的车主提高费率,对一直违章的车主降低费率,杜绝人身保险。

平台建成后,还具备车险数据查询统计分析、重复投保提示、理赔信息行业共享、车险税单、公众查询等多项功能,将成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建设目标是整合保险业三年保险承保和理赔记录,遵循《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交通违法处罚相关交强险费率浮动、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交强险承保、车船税征缴等多项功能。

此外,车险信息平台预留的数据接口将逐步实现与公安交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有助于公安交管部门和被保险人实时查询车辆交强险的投保情况,防止虚假保单。该信息平台对注册车、碰瓷车等也有很好的识别功能。,有利于保险业依法履行征收缴纳车船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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