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发布时间:2024-12-22 16: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电动车就分为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是不需要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的,具体标准如下:1、车速:最大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h;2、质量: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kg;3、电池电压

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电动车就分为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是不需要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的,具体标准如下:

1、车速:最大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h;

2、质量: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kg;

3、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

4、功能: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5、载人:部分允许载12岁以下儿童。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交通工具。

2018年5月16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批准发布。8月25日,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领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020年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实施。

电动自行车新规: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属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换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准。

1、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备案登记点(另行公告)申请备案登记;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或车辆合格证的,需填写《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承诺书》后方能申请备案登记。之前已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悬挂绿色号牌)无需再备案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原办理注册登记职能不变。

2、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3、2021新国标元年是政策实施的开始,大部分城市均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政策,为超标车设置了3年左右的过渡期。目前,对于还存在于市场上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各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根据文件要求的缓冲期,设立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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