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18 08: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肇事罪有主观和客观两种表现形式,那么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简单地说,就是疏忽大意和过度自信导致的疏忽行为。这种行为是行为人违反规则的直接结果。肇事者明知所有的违规行为以及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却仍然进行违规操作,造成了车祸。

道路交通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在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事故罪的主体是什么?

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简单理解为交通运输行业的每一个人,也不能简单理解为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司机。必须从事运输业务和保障运输和非运输人员的,是其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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