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交通事故怎么办?
抵押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解释》 第七十九条依法登记的抵押权和质权在同一财产上并存的,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的抵押权排在抵押车主的权利之前。虽然规定是这样,但在现实中,机动车的保险价值往往大于银行的贷款额度。理论上,被抵押车的登记车主,被抵押车主仍有可能拿到剩余的保险金; 2、另外,抵押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保险法中的概念就是有权获得保险赔偿的人,当然还有“受益人”的概念仅在人身险中规定,车险中无受益人。如果有,它只是优先受益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3、这条规定看似简单,其实是对我们“抵押车”伙伴申请保险待遇的要求。 —— 抵押汽车必须享受保险待遇。体现在哪里,当然是体现在你的转按协议上,如果转按协议有瑕疵或者转按协议无效,很有可能发生保险事故后,抵押的车主就没有保险了对事故车辆的兴趣,因此,您将无法获得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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