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9 10:45:0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油箱泄漏,造成第三者财产的污染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清理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额。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所载货物或车辆油料泄漏导致人员的中毒、伤亡;

(二)他人哄抢,犯罪行为所致的泄漏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车辆损毁;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限额:

本保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2万元。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事故证明、事故现场记录、车辆或第三者受损财物清理费用的清单等材料。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