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1、使用的期限:临时车牌是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要是新车最长不得超过15天,所以说必须在使用期限内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要是驾车上路,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9分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地区的限制:临时车牌除了时间限制外,还有地区限制。如果是本地临时车牌,只能仅限于本地区使用,要是本地车牌跨区使用,也要受到惩罚。如果经常跑长途、跨区,建议使用跨地区临时车牌;
3、摆放的要求:临时车牌通常有两张,与正式牌照功能相差无几。但是,摆放的位置会有区别,临时车牌摆放的位置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另外一张临时车牌则必须放在后挡风玻璃左下角,不可乱放。
临时牌照过期可以申请有效期延长或可以重新申请一块新的临时牌照。临时牌照延期流程:
1、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2、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三次延期,也就是21天的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只能在本市内行驶,不能驶出该地区,否则将按照无号牌车辆处理。
临时牌照重新申请流程:
1、临时车牌有效期延长手续与初次申请临牌一样,车主凭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发票、新车合格证、交强险凭证、或进口凭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2、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大概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遇到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