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马自达厂商的经营模式
随着新 mazda 3 发售,中国汽车行业出现了一大前所未有的产销模式 ——— 同一款产品生产与销售由不同公司独立负责。即 m azda 3 由长安福特生产,由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负责销售,其中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的股比中,一汽轿车占 70% ,马自达占 25% ,一汽集团占 5%. 为了平衡两大公司的利益,长安、福特、马自达、一汽四方目前正在寻求 “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 的股权形式。在国际市场上,福特是马自达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30% 以上的股权。
但是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福特汽车对马自达的股权已由33.4%减为13%。
马自达入股之后将积极参与长安福特重庆工厂的产能扩建,同时2009年在长安福特南京工厂投产mazda2 车型。马自达中国重心将南移与此同时,长安汽车董事长尹家绪曾表示,长安福特也将会参股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一汽马自达、长安福特的利益也就将会取得新的平衡。这意味着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在今后股东将增加长安、福特,共由四方组成。而马自达在华负责人尾崎清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成立时就曾表示,“合资公司起步销售的
马自达 6 ,而以后是要销售马自达在华的所有产品,包括南京工厂生产的马自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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