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操行车操作需不需要证
国质检特〔2013〕680号文,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地操行车操作不需要取得操作证,但是使用单位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才可以。操作人员不需要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起重机械还包括以下几种: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铁路起重机等四类设备;采取地面操作和遥控操作的桥门式起重机械;全路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操作证分类:
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
2、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
3、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4、交通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货运、客运、危险品、押运证、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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