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日期是当天还是第二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驾驶证清分日期可以说是0点,也可以说是24点。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十二个月,比如车主的驾驶证在6月9日领取的驾驶证,那么在第二年的6月8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在第二年的6月8日的00:00(也可以说是24点)进行清分,下一个记分的周期就是从6月9日进行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出现的记分没有达到12分,并已经缴纳所有罚款,那么记分将被清零,否则将会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记分周期的违章被扣6分,没有去处理也没有缴纳罚款,那么下一个记分周期的分值就只有6分。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违章扣分达12分或以上,c驾驶证就会被交管部门暂扣,驾驶人员要在半个月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相关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后记分清除返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将继续学习继续参加考试。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