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大人加一个小孩算超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调高第一段均衡器上的数值,可以增强低音的力度和厚度。这是因为20Hz-40Hz属于重低音范畴,而第一段均衡器控制的就是这个频率范围。但是,如果调节过高,会导致音乐变得嘈杂,影响听感。因此,需要根据音响的能力适当地调节,找到最舒适的数值。在音响调节中,平衡悦耳的声音需要注意频率的音感特征。低音应该是丰满、柔和而富有弹性,中低音应该是浑厚有力不混浊,中高音应该是明亮透彻而不生硬,高音应该是纤细、圆顺而不尖锐刺耳。整个频响特性平直时,声音自然丰满而有弹性,层次清晰圆顺悦耳。频响多峰谷时,声音粗糙混浊,高音刺耳发毛,无层次感,扩声易发生反馈啸叫。
具体到频率的音感特征,30~60Hz沉闷,人耳很难感觉;60~100Hz沉重,80Hz附近能产生极强的“重感”效果,响度很高也不会给人舒服的感觉,可给人以强烈的刺激作用;100~200Hz丰满;200~500Hz力度易引起嗡嗡声的烦闷心理;500~1KHz明朗,800Hz附近如提升10dB,会明显产生一种嘈杂感,狭窄感。
因此,在调节音响时,需要根据不同频率的音感特征,适当调节均衡器,使声音更加平衡、悦耳。同时,需要注意不要过度调节,以免影响听感和音响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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