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一次记几分

发布时间:2024-11-26 21: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除了记十二分还会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还可能拘留当事人。

所以大家一定要走正规的程序进行上车牌并且不要利用他人的车牌,这么做不仅是给自己添麻烦还会给被借车牌的人添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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