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1-04 11:04:02 作者:向乐乐
汽车交强险丢了,处理方法如下:1、在强险标志丢失之后,车子也不是完全不能开的,需要将保险单随车携带,如果遇到交警查车,拿出保险单抵挡一下也是可以的,但这好像比较麻烦,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建议还是补办一个吧;2、补办的手续也不复杂
汽车交强险丢了,处理方法如下:

1、在强险标志丢失之后,车子也不是完全不能开的,需要将保险单随车携带,如果遇到交警查车,拿出保险单抵挡一下也是可以的,但这好像比较麻烦,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建议还是补办一个吧;

2、补办的手续也不复杂,先是准备材料:是私人车子的,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属于单位车辆的,多开一个授权委托书就可以了;

3、带上准备好的材料,到办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工作人员提出业务办理要求,填写一张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申请需要本人签字,属于单位的需要盖章;

4、在5个工作日之内,保险公司将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发给新的交强险标志。如果遇到车辆被扣等情况,需要尽快办理的,向工作人员说明,让他们加快进度也是可以的;

5、如果保险单也丢了的话,那么就需要相补办保险单,需要的材料差不多,也是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汽车交强险标志没有贴上路的话,碰到交警执法查到就要受到处罚,相关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罚款;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5条第4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一次记1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0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责任编辑: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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