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二车限行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0 07: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2、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3、环保部车辆型式核准目录中,国I、国Ⅱ排放标
根据天津市《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

2、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

3、环保部车辆型式核准目录中,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车型。

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就限行了。

注意是所有条件同时满足。

如果违反了,属于“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不扣分。

附法律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及外埠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的除外)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道路通行。

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指: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同时属于环保部车辆型式核准目录中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

根据天津环保局、公安局和国家的政策表明,天津国六标准实施时间在2019年的7月1日。

早在2018年11月28日,天津环保局、公安局和多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部分条例如下:1、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2、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标准,其I型实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3、自2019年7月1日,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根据网上信息所看,国六标准分为两个阶段,根据情况的不同所实施的时间也有所差别,但总体在2023年完成全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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