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旅居车多少年报废?

发布时间:2022-11-26 13:20:28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小型旅居车非营运无使用年限,运营出租车(小、微型)8年强制报废,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强制报废。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强制报废,微型载货汽车12年强制报废,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强制报废,半挂牵引车15年强制报废,非营
小型旅居车非营运无使用年限,运营出租车(小、微型)8年强制报废,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强制报废。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强制报废,微型载货汽车12年强制报废,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强制报废,半挂牵引车15年强制报废,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汽车报废流程如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小型旅居车年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6年以内,每2年检一次;6年之后(包括6年),1年检一次;超过15年,半年检一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