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险怎么理赔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4-10-19 07:5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盗抢险的理赔条件和需要的资料有:1、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单;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应提供被保险人与车主关系证明;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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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险的理赔条件和需要的资料有:

1、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单;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应提供被保险人与车主关系证明;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车钥匙;

2、报案回执、案件未侦破及车辆未寻回证明、养路费报停证明;车辆管理所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其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并停止办理保险车辆各项登记的证明;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盗抢险: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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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险的赔偿范围如下:

1、被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三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保险车辆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失窃,没有构成全车被盗,不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整个保险车辆被盗后,经由公安部门立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找到者属保险责任;在三个月内查获,但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也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条款予以相应的赔付;

4、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三个月以上,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取得车车权益转让书后,可按规定予以赔偿。当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给予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予以赔偿;

5、若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安部门将被盗抢车辆查获,可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并撤销其权益转让书,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该车所有权归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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