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怎么处理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是交通协管员劝阻、报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行为的文书,交通协管员通过粘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告知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其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行为已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书面劝阻提醒其及时驶离,并书面宣传交通安全。同时将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客观事实向交通警察报告,经交警认定为违法的,再提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不记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不记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被532篇案例引用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分析: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到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到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