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赔偿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10 09: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下:1、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3、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下:

1、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

3、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

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5、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分析: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为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护理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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