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08 02:2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法律程序角度出发,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是较为合理的模式,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就可减轻己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分情况处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责任无法认定的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就可以减轻己方的责任,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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