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4-10-07 19: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责任人就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者主体还可能包括车辆所有人、运营利益取得人和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但有时候非交通事故责任人也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人,如保险公司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责任人就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者主体还可能包括车辆所有人、运营利益取得人和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但有时候非交通事故责任人也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人,如保险公司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均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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