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4-10-07 17:5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3、双方当事人均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列举的情形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应当私了的情形:在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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