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不可以不处理逃逸后果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可以不处理,逃逸的后果是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肇事者进行赔偿,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属于当事人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那由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1、第三人应负担,却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那医疗保险先行支付;2、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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