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副驾驶有没有责任

发布时间:2024-10-07 16: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般情况下,坐在副驾上的乘客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即无责任。但如果副驾乘客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比如妨碍司机正常驾驶、指使、强令司机违章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的,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法律依据:《道路交

一般情况下,坐在副驾上的乘客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即无责任。但如果副驾乘客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比如妨碍司机正常驾驶、指使、强令司机违章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的,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的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首先,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其次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