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肇事逃逸案件有哪些特点
交通法肇事逃逸案件:
1、弃车逃逸,且多以大货车驾驶员肇事后弃车逃逸为主。
2、驾车逃逸,多以小轿车肇事后逃逸为主。
3、发生的时段、环境有其特殊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