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快车道停车导致追尾谁的责任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责任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确定双方的责任后,再据此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连环追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的,第一辆车一般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连环追尾5辆以上的,可以分成单一事故或双车事故进行判定。如果涉事人员的陈述前后矛盾,那按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应当在十日内明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五十八条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者昏迷状态等特殊原因,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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