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主次事故认定划分比例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06 23:2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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