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晚上几点不贴罚单

发布时间:2024-10-06 15: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八点到九点。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4.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八点到九点。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4.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机动车违法查询,进入成都市机动车交通违章查询网站: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特别提示:1、成都籍机动车的信息查询。2、成都籍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记录查询。3、外地机动车的成都地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记录查询。4、查询电话(工作时间:每日 9:00--20:00) 6818888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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