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认定,车祸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06 13: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祸当事人的责任的确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方式如下: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

车祸当事人的责任的确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方式如下: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 责任。

车祸三七责并不代表实际赔偿是三七开,一般是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主次责任的表述,那么就要区分事故双方是机动车与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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