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坐我的车出车祸受伤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10-06 10: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首先受伤人坐的车,是收费还是没有收费。如果是收费了就要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来执行(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营运),营运车辆或营运车辆的公司要先承担一部分责任,根据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再承担另一部分责任(营运车辆的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没有收费的车辆,医

首先受伤人坐的车,是收费还是没有收费。如果是收费了就要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来执行(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营运),营运车辆或营运车辆的公司要先承担一部分责任,根据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再承担另一部分责任(营运车辆的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没有收费的车辆,医药费就该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该事故中没有事故责任人(例如塌方、水灾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时,那么医药费则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车辆司机和车辆持有人只有道德义务责任。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所谓善意同乘,就是指无偿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的邀请、允许或者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负伤时,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恶意同乘情况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种强迫同乘人即恶意同乘人,此时车辆运行实际在同乘人的胁迫控制之下,驾驶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纯系被迫为同乘人的目的而驾驶,此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对于驾驶证丢失或损毁而需要重新补办的,不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只需提供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若是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则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1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