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骨折没住院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4-10-06 09: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能够报警。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意外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可否受理的决定。不过意外发生两个月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会载明此次意外成因不能查清。根据司法实践,这种情形下,意外两方各自承受一半的职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意外处置流程限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意外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限定第十条的限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意外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不能证明道路交通意外事实存在,或者不隶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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