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超员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车超员的处罚标准需依据超员程度和车辆性质而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的扣 3 分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超员 20%以上未达 50%的扣 6 分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超员 50%以上的一次性扣 12 分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总之超员危害大为了安全莫超员。
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若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那就会面临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在记分规则上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若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以常见的5座小车为例多坐一人即超员20%这种情况下就会面临扣6分以及相应罚款。而如果是驾驶非营运车辆超员不足20%通常是扣3分并处一定金额罚款。
另外不论超载程度如何车辆都可能会被暂扣直至违规行为解除。并且运输单位的车辆若有超载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会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小车超员的处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的。超员不仅破坏交通秩序更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广大车主务必严格遵守规定按车辆核定人数载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词条推荐
猜你喜欢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