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行驶一公里的费用是多少
山东高速的收费标准并非固定统一一公里的费用在 0.25 元至 1.5 元左右因车型、路段等不同而存在差异。通常7 座及以下客车、2 吨及以下货车等一类车每公里约 0.4 元 0.5 元随着车型座位数增多、货车载重增大收费标准会相应提高。同时部分特殊路段还会实行计重收费。具体的收费金额要依据实际行驶的路线和所驾车型来确定。
就车型而言二类车也就是8 19座客车、2 5吨货车每公里收费大概在0.6元 0.8元。三类车20 39座客车、5 10吨货车一公里费用约0.8元 1.0元。四类车40座及以上客车、10 15吨货车每公里收费处于1.0元 1.2元区间。而15吨以上的五类车每公里收费则达到1.2元 1.5元。
路段方面山东省内大部分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费在0.4元至0.65元之间。不过像京沪高速、京福高速等部分特殊路段的收费站针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根据货车总重量来计算通行费用。
另外二型车货车、客车每公里收费在0.35元至0.55元三型车货车、客车每公里为0.3元至0.5元四型车货车、客车每公里则是0.25元至0.45元。
总之山东高速一公里的收费情况较为复杂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出行前大家可以通过登录山东高速官方网站、拨打客服热线、留意收费站口公示牌以及使用导航软件预估等途径提前了解具体收费标准做好出行规划和费用预算确保行程顺利。
高速公路的修建,使得原本拥挤的路面得到缓解,高速行车安全,通行力大,还能降低运输成本和能源消耗,近期山等省交通运输厅对于高速收费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起来了解下。
山东高速公路怎么收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1月1日起,山东省境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收取方式。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7座以下客车跑高速0.40元/公里。《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客车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以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数为依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
第二类: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
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
第四类: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第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二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18吨;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27吨;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36吨;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吨。
不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
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714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普通公路(桥梁、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
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对于超限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质量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
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通知》还对其他事项做了说明:
1.对装运2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数为“0”或“5”;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
3.高速公路通行卡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以外,需另收取通行卡损坏赔偿费10元/卡。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