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究竟应该看信号灯还是交通标志牌?
在十字路口驾驶员应同时留意信号灯和标志牌 。信号灯是调控交通流量的核心以红、绿、黄灯的变化直观引导车辆的停与行标志牌则能提供各类规则与安全提示比如禁止左转、掉头专用等信息。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实际驾驶时多数情况下二者指示一致若出现冲突通常优先遵循信号灯。总之综合参考信号灯与标志牌才能保障行车安全与顺畅。
当信号灯正常工作且与标志牌指示不同时信号灯的优先级更高。这是因为信号灯能实时根据交通流量进行动态调整更符合当下的交通状况。例如在一些路口标志牌可能显示某个时段禁止左转但在特定情况下信号灯此时却给出左转绿灯信号那么驾驶员应按照信号灯指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左转操作。
然而若信号灯出现故障或无法看清时标志牌就成为重要的指引依据。驾驶员要依据标志牌的指示来行车并根据现场实际交通状况灵活调整。比如遇到信号灯熄灭而路口设有“允许掉头”的标志牌在不影响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就可以依规掉头 。
另外不同的行驶需求对信号灯和标志牌的侧重也有所不同。在左拐时既要关注是否有专门的左转信号灯也要留意诸如“左转专用”“禁止左转”等标志牌在掉头时除了信号灯的指示像“掉头不受红绿灯控制”等特殊标志牌同样关键。
总之在十字路口行车信号灯和标志牌都是重要的引导标识。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警觉清晰识别并准确遵循它们的指示同时灵活应对各种交通状况如此方能在复杂的路况中确保行车安全让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高效。
机动车根据沒有交通指示灯操纵,都没有交警指揮的街口时,若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操纵,则依照标示和标线的要求次序行驶。若沒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操纵,则进到街口前泊车犹豫,并遵循“三让原则”分辨是不是该让行。
——无信号指示灯的十字路口让行标准(三让原则)
1)让右侧路面的会车先行;
2)拐弯的机动车让右转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性方位行车的车子,右拐弯车子让左转的车子先行。
【三让原则的先决条件是,机动车根据沒有交通指示灯、沒有交警队指引、都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街口】
三让原则是拥有 顺序的,从1到3多次套入,具体情况可用第1条原则的就不必考虑到以后的两根原则。具体情况不适合第1条原则的,则套入第2条,若第2条可用则不用考虑到第三条。第1条和第2条都不适合的情形下,则考虑到依照第三条原则分辨优先选择通行权。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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