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工资这般低为何却不选择辞职
驾校教练工资看似低却不辞职主要是因为有不少隐性优势。一方面其收入并非单纯的底薪在学员报名高峰期比如夏天学员顺利拿证教练会有提成收入相当可观暑期班学员众多部分学员拿证就能带来不错收益。另一方面驾校通常提供包吃包住的待遇员工宿舍和午饭的解决以及学员偶尔的馈赠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生活开支。 此外工作时间也比较灵活。
驾校的工作淡旺季十分明显寒暑假往往是一年之中最为忙碌的时候大量的学员涌入驾校教练们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指导学员练车。然而在平时的淡季工作强度和时长都会大幅下降。教练们不需要像其他一些职业那样每天固定在一个时间段上班下班而是可以根据学员的预约情况灵活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这就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处理个人事务、陪伴家人或是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而且虽然底薪看似不高但算上各种福利和提成实际收入并不低。一些教练每月的收入加上提成至少有5000元。在暑假这种通过率较高的时期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后带来的提成相当丰厚不少教练月收入能够轻松超过1万元。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是一份颇具吸引力的收入了。
另外驾校教练这个职业能够积累丰富的人脉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教练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学员这些学员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背景。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互动教练可以拓展自己的人脉圈子。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些人脉关系就能为教练带来意想不到的机遇和帮助。
综上所述驾校教练虽然底薪不高但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看无论是可观的提成收入、舒适的工作时间还是丰富的人脉积累都使得这份工作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工资看似不高他们也不轻易选择辞职的原因。
前员工贾某因前雇主以租车押金形式克扣其工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前几天,单位拒绝退还押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元旦过后,领了工资的贾某特意送来一面绣有“人民法院依法为人民执行法律”的横幅,感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他排忧解难。
2001年,贾在北京门头沟区的一所驾校担任教练。2001年4月至2003年12月,驾校以租车押金的形式扣除了贾的工资6000元,并开具了押金收据。后来贾认为驾校存在违规扣教练工资的问题。2008年6月23日,贾离职,办理了交车手续。因单位拒绝返还定金,贾于2008年10月22日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中,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抵押物、保证金、押金等费用,也不得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驾校不应以任何理由收取贾的押金,其收取租车费的行为应属违法。因此判决驾校在奖励生效后7日内返还贾的租车押金6000元。判决生效后,驾校拒不履行返还义务,贾于2008年11月5日向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冻结、扣划驾校单位银行账户,及时将执行案件金额6000元返还申请人,成功解决了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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