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21:1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买车前后是需要经过很多手续的,买车之后就包括汽车环保登记这样一个步骤。在此,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汽车环保登记需要怎样的程序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汽车环保登记

办理环保标志所需材料:所有人有效证件(私车:身份证 公车: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年检站核发站点窗口,带齐办理环保标志所需材料,受理后可当场办理,直接领取环保标志。

首次领环保标志,不用带车去,只要带3样东西: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单位就带法人代码证)。

环保部门如何辨别车子是黄标还是绿标:通过环保部提供的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查询,只要输入车辆型号,电脑会自动判断是黄标车还是绿标车。

领环保标志不用钱。但是,环保标志过了“保质期”后,要对车辆进行排气检测,合格才换发新标志,检测得缴纳检测费。

环保标志有“保质期”

环保标志的有效期,和机动车年检周期一样,什么时候年环保标志的有效期,和机动车年检周期一样,什么时候年检,什么时候换标志。在用的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其有效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

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6个月。

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号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6个月。

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6个月。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此类车暂时不用申领环保合格标志)。

二、法律依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方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此外,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也就是说,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尾气检验依然进行,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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