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过户的地点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4-07-03 04: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房地产在进行过户的时候,那么是需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的,如果自己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过户的时候就比较简单了,只需要进行变更房产证的名字。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转让过户的地点在哪里

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是到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

因为只有在市(区)县级行政地才有权利办理房产证,其它机构是没有权利办理房产的。

二手房过户比较简单,因为它本就是有房产证的。只需要有买卖合同,发票、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了。

再需什么,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你解说的。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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