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究竟该如何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发布时间:2025-07-16 02:14:3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上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需先确认自身情况符合办理条件备齐材料后通过窗口或网上方式申请。办理前要知晓办事条件如机动车处于未销售、购买后未注册登记等几种特定情形之一才需临时上道路行驶。准备好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交强险保单等材料。窗

在上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需先确认自身情况符合办理条件备齐材料后通过窗口或网上方式申请。办理前要知晓办事条件如机动车处于未销售、购买后未注册登记等几种特定情形之一才需临时上道路行驶。准备好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交强险保单等材料。窗口办理可前往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三分所、四分所等网上办理则通过 “一网通办” 总门户等平台。整个过程高效便捷收费合理有效期等也有明确规定 。

首先办理所需材料要准备周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必不可少若是复印件也需清晰可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若有联网信息则可不提供。此外不同情形还有对应材料要准备妥当。

办理地点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若属于进行科研等特定情形需在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而已购买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了去分所还可到各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

在申请方式上窗口申请的话申请人要按要求携带材料及机动车前往指定的车辆管理窗口。二分所位于宝山区安汾路299号三分所地址是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四分所地处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网上办理也十分便捷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车管到家”APP办理。

受理过程中民警会仔细审核材料。若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制发牌证若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一次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而且工作人员会在作出决定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牌证或《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收费标准为每张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有效期方面新版规定临牌核发次数减为2次每张时限15天。

总之在上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要熟悉流程准备好材料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就能顺利拿到临时牌照让车辆合法上路行驶。

一、办理条件

1.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身份证明

查验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0 1 纸质 行政机关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查验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0 1 纸质 企事业单位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属于以下需要的: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收原件1份。

1 0 纸质 企事业单位
4 机动车来历证明

属于以下需要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收复印件1份。

0 1 纸质 企事业单位
5 单位书面申请

属于以下需要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收原件一份。

1 0 纸质 申请人
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属于以下需要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收原件1份。

1 0 纸质 企事业单位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顺德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即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临时号牌》;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临时号牌》;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

五、办理时限

1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区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环节 自受理后 网上支付 支持
收费项目1 收费项目名称 机动车临时号牌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名称 收费依据文号 条款号及条款具体内容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04】332号

第一(一)点?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

第一(一)点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0年)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0年)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